【本報訊】環境保護署公布一六年香港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單,六種主要空氣污染物的排放總量近二十萬公噸,較一五年輕微下跌百分之二點二三。該署指,本港持續推行多項措施管制發電廠、船舶和車輛的空氣污染物排放,令相關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懸浮粒子及微細懸浮粒子的排放量較一五年減少百分之四至十一,自一九九七年以來則總共減少百分之卅九至百分之七十八。
不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及一氧化碳的排放量則分別輕微上升百分之一點四七及百分之二點一三。
一六年本港主要空氣污染物的排放總量共十九萬九千五百廿公噸,分別為一萬七千三百一十公噸二氧化硫、八萬九千六百四十公噸氮氧化物、四千三百五十公噸可吸入懸浮粒子、三千三百八十公噸微細懸浮粒子、二萬六千二百四十公噸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及五萬八千六百公噸一氧化碳。
各主要空氣污染物中,二氧化硫排放量減幅最多,由一五年的一萬九千五百三十公噸,減至一六年的一萬七千三百一十公噸,減幅百分之十一。
健康空氣行動指留意到來自飛機的二氧化氮排放廿年來呈直線上升,同期路邊二氧化氮濃度亦長期超標兩倍以上,政府雖訂下減排目標,但去年路邊二氧化氮水平仍較前年高百分之五,促當局訂立控制車輛出行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