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被控4項店舖盜竊

【本報訊】女警被控四項盜竊罪,下周三法院提堂。警方於上月拘捕一名姓李(廿二歲)女子,涉嫌與四宗店舖盜竊案有關,並揭發李為一名警務人員。警方經詳細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在昨日正式落案控告李共四項盜竊罪,案件將於本月廿五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共涉約萬元貨品

案發於本月六日,警方接獲旺角太子道西一九三號一店舖職員報案,指店舖被盜去一批貨品,總值約三千一百元。旺角警區和西九龍總區重案組人員跟進調查後,鎖定涉案的李,並揭發她涉嫌與另外三宗店舖盜竊案有關。該三宗案件分別發生於二月十九日在上址同一店舖、二月十八日在青衣青敬路卅三號一店舖,及三月九日在牛頭角偉業街卅三號一店舖,四宗案件涉及貨品總值約一萬元。警方於三月十五日,以涉嫌店舖盜竊將李拘捕。

警方重申,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進行刑事調查及紀律覆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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