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案 控方指梁天琦早已認識4被告

【本報訊】前年農曆大年初一至年初二發生的旺角暴亂,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成員梁天琦等五人被控暴動等共六項罪名,梁天琦昨完成最後一日作供。控方昨盤問梁時,播放多段現場片段,指案發時梁是認識同案另外四名被告,當時四人在旺角與本民前有共同目的,要阻止警方驅散市民。惟梁否認認識四人,並指直至在本案與他們一同處身犯人欄時才認識他們,且不知案發時該四人與本民前是否有共同目的。

梁稱向警方用武屬不對

控方亦就梁對法例的認知進行盤問。梁確認他知道警方是有權驅散人群,人群向警方用武力、擲物及衝撞警方是有問題及不對。梁稱知道小販無牌擺賣是犯法,但當日不知道阻礙食環署小販管理隊執法是干犯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因他不知該法例的公職人員包括小販管理隊。梁認為當時他們只是「傍住」小販擺賣,且只是向小販管理隊表達不滿,他不知道向該些職員講粗口屬恐嚇。

梁接受自己的律師覆問時,再談及本民前在面書上叫市民到旺角聲援小販的貼文,梁稱真誠相信控方指該貼文是在案發前一天發出,但他不知實際上載日期。該貼提到「勇武捍衞」,梁聲稱「勇武」是解作「勇敢」及「威武」,「威武」是指「威武不能屈」,即面對不公義亦不能屈服,要用此心態抗爭。

梁又傳召九龍城區議員鄺葆賢作供。鄺稱認識梁,但兩人並非朋友。鄺於本周三到法庭旁聽,並聽到控方提及本民前的貼文,她登入面書後再打開該貼,發現發貼日期是案發當日,非控方指的案發前一日。鄺嘗試登出面書後再看貼文,發文日期才變為案發前一日。鄺相信因面書的總部位於美國加州,她推斷如不以個人帳戶登入,發貼時間會轉為加州時間。梁天琦舉證完畢,次被告李諾文選擇不作供或傳召證人,第三被告盧建民將於下周一作供。

案件編號:HCCC 40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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