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病人因傷風感冒向六旬男西醫求診,期間按指示轉身讓對方聽診,豈料卻被施以「觸診」,西醫疑無故撫摸她左後腰共十下,她事後深覺不妥並向男友投訴,指西醫「好似你(男友)咁摸!」涉案六十二歲被告伍大偉日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非禮罪表證成立。被告不自辯,但傳召辯方的專家證人指,腰部觸診不算親密檢驗,醫生亦可根據情況,同時進行聽診和觸診。案件審結,本月廿三日裁決。
中文大學醫學院教授李大拔以辯方專家證人身份作供,指根據英國指引,只有乳房、生殖器和肛門並無爭議屬敏感部位,而醫生亦需在檢查該些部位前,先向病人解釋。但據本案情節,腰部不算敏感部位;此外,女事主X曾在書面口供形容被告「推」她後腰,李認為「推」在醫學上屬檢查方法。
之後控方盤問李時,李指若醫生觸碰病人前,應先向病人解釋,但不排除被告當時因工作繁忙而忘記,或可能他當時正思考而沒說話,雖然沒有證據顯示X當時有背痛,但李指有些症狀出現初期並不明顯,是否需要進行腰部觸診,要視乎被告當時想法。控方亦質疑指,被告診症後沒向X提及診斷結果,只說對方「個肺好清」,做法有問題;李回答指,因不了解該次的診症過程,難以評論。
辯方另亦傳召在涉案診所工作的女護士黃少卿(譯音)作供,黃供稱被告已婚,為病人檢查時經常要求護士擔任「伴護」和「借眼」。她曾多次做伴護,診症室其中一扇門亦經常開着。黃承認案發時她已下班,沒見過X,而她在該診所任職廿多年來,被告從未被病人投訴行為不當,她亦相信被告不會非禮女病人。
辯方之後進行結案陳詞,指控方需證明被告沒有必要進行該腰部觸診,但控辯雙方的專家證人均表示在某些情況下,被告是可進行腰部觸診。控方亦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被告的行為有猥褻成分。被告被控在去年七月十日,在其慈雲山毓華街的診所內非禮卅多歲的X。
案件編號:KCCC 393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