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未婚妻:張欲取回500萬元股本後失蹤

【本報訊】男死者張萬里的未婚妻郭琪恩作供時,透露了死者較詳細的背景。郭表示,雙方初認識時,死者是全職炒股,後來轉到電訊盈科工作。她曾聽聞死者另行自組借貸中介公司,靠推介客戶借貸賺佣金,首被告曾祥欣就是死者的生意夥伴。死者曾投資五百萬元在首被告公司,但案發前死者打算退股取回投資本金,想將其中三百萬元用作置業。案發日死者找首被告欲取回該五百萬元,但自此失蹤。

郭續指,她自○九年與死者拍拖,其後同居於北角健康邨。死者洋名叫Jeremy,故別名叫「阿J」。郭不知首被告全名,只知對方別名「阿T」。郭與死者有置業打算,前年三月一日即案發前數天,他們並就已物色的樓盤簽了臨時買賣合約。

前年三月四日案發當天凌晨,她臨睡前聽到死者說早上將去見工,並會找首被告領回五百萬元的銀行本票。至早上她起床時,死者已出門,自此她與死者失去聯絡。

兩日後,郭在家中電腦開啟Google帳戶,憑地圖定位追蹤到死者最後現身荃灣,她翻查死者的平板電腦,找到首被告多個手機號碼。她遂致電首被告數次,查問對方有否見過死者,首被告答見過,並稱死者取不到本票便離開。

稱首被告曾要求不要報警

三月八日首被告致電她,她再問對方有無見過死者,對方答沒有,更反問郭有否見過死者。最後一次通電時,首被告以不想驚動警方、不想惹官非為由,要求郭不要報警。惟郭決定報警,最終更收到死者死訊。辯方律師盤問郭時質疑,郭向警方落口供時,未有提及首被告要求她別報警。郭解釋因她已報警,認為是否向警方提及這一點並不重要,她亦重申,首被告不止一次要求她別報警。郭作供完畢。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