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互聯網誹謗成風,發揮第四權監察社會的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更是首當其衝,不停遭受網上抹黑,嚴重影響東方聲譽。帶有針對性的誹謗貼文極速擴散,不排除是商業對手惡意抹黑手段,多年來東方針對惡意中傷貼文,向全球相關的網站發信或電郵,要求刪除誹謗及不實言論。惟世界各地例如美國有不少網站卻以維護言論自由為名,堅拒刪除誹謗貼文,學者指言論自由凌駕誹謗之上的趨勢令人擔心,令受害人更難以追討。
過去多年來,東方先後發現涉誹謗東方的網絡貼文多達一千一百一十二篇,當中大陸網站的貼文數量最多,多達八百六十篇;其次則是出自美國網站,過去曾出現九十九篇;至於本港網站亦出現六十二篇誹謗貼文;台灣網站的誹謗貼文則有二十七篇,至今仍有十三篇在美國網站張貼的誹謗貼文未被刪除。
涉嫌誹謗東方的貼文遍地開花,但內容來來去去只得幾個版本,有關內容更與事實不符,部分貼文更誹謗東方涉及嚴重刑事罪行。而該些貼文出現的模式,似是有系統轉載,誹謗貼文會在一段時間內突然大量湧現在全球各個網站、博客及討論區,有時又會一瞬間消失。
多年來一式一樣的誹謗貼文不斷擴散滋擾東方,事件動機不良,儼如有幕後黑手操縱。事實上,商業機構藉網絡攻擊競爭對手亦屢見不鮮。以美國為例子,過去一間知名公關公司曾邀請網上博客,撰文抨擊一間科技企業公司涉侵私隱,並將文章發放至多間主流媒體,但該網上博客拒絕並公開事件,公關公司之後被揭發是受到一個社交網站委託,向競爭對手作出一連串抹黑行動。
東方針對惡意中傷貼文,向全球相關的網站發信或電郵,要求刪除誹謗及不實言論。截至今年二月一日,已有一千零九十九篇貼文被刪,當中包括香港、大陸及台灣的十六個網站更向東方道歉。而就誹謗言論,東方先後入稟控告十一個網站,包括香港及海外網站,部分案件已獲勝訴。
但仍有不少地區拒絕刪除誹謗貼文,部分網站更以維護言論自由為由而拒絕,例如美國。美國誹謗法例寬鬆,其中加州和紐約州的追溯期僅一年,換言之被誹謗者如在一年後才發現有關誹謗文章,因限期已過,受害人就無從追究,就算受害人耗費巨資採取法律行動,是否可取回公道亦成疑。而在二○一○年,美國政府更簽訂新法案,即使其他國家法院裁定美國出版社嚴重誹謗公眾人物,美國法院亦不會承認及執行判決。亦即是說,包括美國在內的多個地方,雖然高舉言論自由旗幟,但誹謗法例寬鬆,往往只有涉及政府及社會範疇,才會構成刑事罪行,變相縱容誹謗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