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橋淪奈何橋 9年工程奪18命

港珠澳大橋工程屢次發生致命工業意外,早已被冠以「奈何橋」的惡名。根據運輸及房屋局的最新數字,大橋工程中港兩地先後動工近九年,已發生十七宗奪命意外,至今共有十八名工人不但為大橋付出血汗,更不幸賠上寶貴的生命。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聯僑批評問題源於現行法例對違規承建商的刑罰太輕,最近與勞工處會面後,已獲對方承諾盡快將違規罰款提高十倍或以上,甚至與承建商的營業額掛鈎,加大阻嚇作用。

運輸及房屋局向立法會提交的資料顯示,大橋香港相關工程於一一年開展以來,在轄下工地發生的致命工業意外共有八宗,九名承建商員工在意外中不幸身故。在這些意外中,有四宗涉及工人墮海、兩宗涉及工人在高空工作、涉及工人遭物體打擊及操作機器發生意外則各有一宗。

要求承建商提升工程安全

其中於去年三月,大橋香港接線近中港海域交接處的高架橋工地,一個位於橋躉的工作台在拆卸時,繩纜斷開擊傷橋面兩名工人,工作台更連帶三名工人墮海,當中兩人被扯落海底慘死。一二年香港口岸人工島則有一個安裝在填海用鋼圓筒內的工作台突然急墜三米,在上面工作的工人如坐跳樓機般跌倒受傷,結果造成一死十四傷。

至於內地水域的主橋工程慘況亦不遑多讓,由○九年開展工程至今,已發生九宗致命工業意外,導致九名工人死亡。當中六宗涉及工人高空工作,其他則涉及工人墮海、遭物體打擊及操作機器。

當局指路政署已要求承建商嚴格確保安全地進行工程,以提升工務工程的安全水平。該署亦已要求承建商聘請職業安全健康局認可的安全審核人員,定期審核大橋香港口岸、香港接線及屯門至赤鱲角連接路承建商的安全管理系統及安全措施,並向該署匯報。

現職安條例最高僅罰50萬

周聯僑卻指目前承建商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最高罰款僅五十萬元,刑罰明顯過低,勞工處已同意提高罰款額;至於該處相應提高違反安全規例的工人罰款額,工會則對此有所保留,認為大部分工業意外源於僱主而非僱員。

另外,隨着大橋的「血淚」工程進入最後階段,內地主橋已於本周一全面啟動模擬運行,相關崗位的人員全面進駐到大橋管理區及東、西人工島,開展收費、票務管理、調度、監控、路政、拯救、土建及機電護養等模擬運作。港珠澳大橋管理局局長朱永靈、工程總監張勁文等,當日到大橋收費站等地現場監督,並詢問前線員工的工作及生活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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