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署荒唐縱容船廠變車房

本報繼早前連番踢爆全港多個海域有人「霸海」圖利後,再揭船廠違規利用短期租約的官地圖利,地政總署竟袖手旁觀懶理!本報發現,筲箕灣多家船廠將廉價租回來的政府土地「劏」成多個單位,並分租予不同車房,每月整體租金收入可達六十萬元,利潤是原本向政府繳付月租的數倍。地政總署承認有關土地只作船或艇的製造或維修用途,但拒絕透露原本租金水平,對於過去有多少違反短期租約條款個案最終被收回土地,該署更指沒有備存現成統計數字,監管力度之弱令人震驚。

根據筲箕灣分區計劃大綱圖,譚公廟道旁的「其他指定用途」土地,共分為十二幅,規定用作建設造船或船隻修理廠,及其有關設施,統稱為「阿公岩船廠區」。記者早前到現場視察,可見該處一列由鋅鐵搭建的屋,雖然招牌一律寫上不同名稱的「船廠」,但其中不少卻搖身一變成車房格局。有船廠被分間成兩至三間車房,估計該處合計有約廿間車房,每間約二百五十平方呎。車房內有私家車被「唧」起維修,車房外亦泊有多部私家車,部分相信是待修車輛。

掛「船廠」招牌 多不再修船

記者以車主身份向其中一間「扮」船廠的車房查問,負責人直指該舖只提供維修汽車服務,不維修船隻。被問到為何牌匾寫「船廠」,實際上卻是車房,他直認該處以前的確是船廠,惟原本承租人已以月租兩萬元向他轉租其中一個舖位,可同時擺放三輛私家車,但強調不能掛「車房」招牌作招徠。他坦言該處較為偏僻,但由於租金較同區其他舖位低廉,「擺一個位(一輛汽車)都要三萬幾(元)啦」,故仍「貪平」租下舖位。

涉事官地早年批租 月租1萬

這些由船廠變身的車房為何租金如此低廉?有知情人士透露,該船廠區全是早年以短期租約批租的官地,月租低至一萬元。換言之,以每間車房月租平均兩至三萬元粗略估算,每位承租人違規將船廠分租予車房,每月「唔使做,印印腳」已可淨賺三至八萬元。加上近年社會對漁船維修需求愈來愈小,一些不想轉型維修遊艇的船廠負責人,索性「棄船廠」轉行。

根據本報所得的地契及文件顯示,一幅約一千零五十平方呎的土地,一九九○年年租四萬六千元,目前年租則為十二萬元,即平均月租只需一萬元,規定不得作造船或修船以外的業務,除非獲地政專員批准,否則不得修改相關建築物及周圍所屬土地的結構。

地政總署回覆本報查詢時承認,上述十二幅土地是一九九○年以短期租約形式批租的官地,直接批租予當時受愛秩序灣填海影響的船廠,作船或艇的製造或維修用途,租期首七年固定,其後按年續租,租金以市值計算,但沒提供確實租金水平。

署方:無備存相關違約個案

該署又指,港島東區地政處會因應接獲的轉介或投訴巡視有關租約用地的情況,並在有需要的情況下,發信提示有關承租人須根據租約條款使用土地,亦會要求違反指定用途的人在限期內糾正,若無改善,可能會取消其租約。不過,被問及過去五年有多少短租地因違反用途被收回,該署就指沒有就違反短期租約的個案備存現成統計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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