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最快2022年撤對沖

取消強積金對沖如箭在弦,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昨表明,取消對沖勢在必行,最快二○二二年實施,重申看不到在實施時間上會再讓步,倘今日不做好規劃,社會仍需負擔,而負擔相當可能來自增加利得稅。中小型企業聯合會會長郭振邦憂慮取消對沖會扼殺小型企業生存空間,出現大企業壟斷,認為應延長補貼過渡期,直至全數中小企就取消對沖的儲備,能應付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為止。

羅致光昨在電台節目上表示,目前提出的取消對沖構思,是在不同意見中找出一個對僱主成本最低、對僱員保障最高的選項。現時僱員的強積金戶口內,約百分之九十三僱主供款被沖走,打工仔日後很大可能只能依靠自己的百分之五供款應付退休。不過,本港人口老化日趨嚴重,將來退休保障不足,很可能要透過增加利得稅來應付社會開支,無論如何不足的資源始終要由商界來承擔。羅強調,支付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是僱主的基本責任,只是因現時政策改變,政府道義上有責任幫企業過渡,任何補助都只會是暫時性。

12年補助期仍可修正

不過,他指現時提出的十二年補助期仍可修正,按照政府提出的方案估算,實施取消對沖廿年後,有五成六微型企業的「專項戶口」款項仍足夠應付遣散費和長服金,相信不會出現倒閉潮。

不過,取消對沖遇上不少阻力,郭振邦直言反對政府提出的初步方案,批評方案忽略長期服務金和強積金重疊的問題,缺乏長遠考慮,亦無加強支援中小微企。中小微企只依賴政府補貼,及每月額外供款百分之一作儲蓄,並不足以支付取消對沖,大部分小微企亦未必能靠自己財力應付。

商界促政府作長遠承擔

郭振邦指取消對沖只會壓縮中小企的生存空間,一旦發生倒閉潮,終令大企業壟斷更嚴重,市民選擇會更少。他認為政府十二年補貼期不夠,應作長遠承擔,延長補貼過渡期,直至全數中小企就取消對沖的儲備,能應付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為止。

勞工界立法會議員何啟明認為,現時較少僱員長年在同一間公司工作,相信僱主承擔並非如商會所言般沉重,僱主在裁員後重新招聘員工,未必可節省離職賠償,加上在低失業率下,相信不會因取消對沖而出現裁員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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