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警收賄案 6在囚被告遭撤職

【本報訊】轟動一時的澳門治安警涉嫌收賄包庇黑社會犯罪集團案,六名被告早前全遭判囚。澳門警方已完成紀律程序,保安司司長批示對涉事警員採取撤職處分。

通風報信 助放貸集團逾4年

涉案六人分別是首席警員莊振威、林國森、副警長賴永衡、首席警員余志偉、警員趙汝群及被捕時已退休的警長麥健漢。他們被指協助高利貸集團超過四年,包括協助被禁止入境人士進入澳門,提供保護及通風報信,合共受賄超過一百八十萬元。

初級法院去年五月五日就案件作出判決,六人分別被判處一年九個月至十五年不等的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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