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東方發揮「第四權」 遭政府無間斷滋擾
消防處人員稱接獲電郵投訴,直闖東方報業中心調查,終無任何發現。
【本報訊】東方報業集團過去一直發揮「第四權」作用監察政府,多次揭穿施政黑幕,為市民仗義執言。惟港府多個部門卻無間斷以各種藉口滋擾東方,部門如律政司、淫審處、警方、消防處、食環署及控煙辦等,嚴重妨礙新聞自由。最離譜一宗發生於一三年,消防處僅憑一句「接獲投訴」,便在未有知會東方下派員直闖大埔東方報業中心,終無功而還。其他部門如食環署和控煙辦亦曾屢次「踩上門」,卻一律查無發現,明顯刻意針對。
同刊Kelly Brook打格性感照 淫審處告《東方》《太陽報》 放生《蘋果》
此外,淫審處打壓東方旗下刊物的例子亦多不勝數,○五年《東方日報》及《太陽報》刊登Kelly Brook的打格性感照片,被淫審處評為第二類不雅物品兼罰款,然而刊出同一輯無遮無掩及完全沒有打格照片的《蘋果日報》、外國雜誌《NOW》卻被放生,選擇性執法與不公判決令人咋舌。
無故拆開東方信件 郵政認不尋常拒道歉
控煙辦屢次「踩上門」到東方報業中心調查,卻一律查無發現,明顯刻意針對。
食環署到東方報業中心調查後,發現衞生情況理想。
東方投遞的郵件曾被香港郵政以「信中信」方式退回,更有信件被無故拆開。
東方投遞的郵件曾被香港郵政以「信中信」方式於兩個月後始退回,其中有信件更被無故拆開,對方承認不尋常惟至今未有道歉。而早於九九年,東方一篇批評李柱銘只懂重複美國觀點的專欄文章被以言入罪,李柱銘透過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將案件轉交時任警務處處長許淇安,指涉「刑事煽動罪行」,最後投訴不成立,令人質疑有人利用公職身份為壹傳媒黎智英打擊市場對手。
事實上,東方記者亦屢受警方打壓,九六年《東方日報》突發記者陳兆樑採訪期間被毆,反被警方控告涉嫌普通襲擊罪,但在同年十二月開庭時,律政司向法庭申請撤銷陳兆樑控罪,陳當庭獲釋。○七年十一月,大埔警署情報組三名警員在未有預先知會下到達大埔東方報業中心,指有人電郵給警方投訴東方旗下《太陽報》於○六年八月刊登一篇專欄文章,涉及鼓吹暴力,要求提供撰文者資料及交代審批機制,其後東方去信警務處要求澄清,警方承認未有足夠證據正式立案及作出刑事調查,但對其他提問只含糊其詞,背後動機成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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