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委員會治港

香港最大特色不是港人治港,而是委員會治港。歷任特首都喜歡成立形形色色的委員會,美其名曰集思廣益,群策群力,協助香港發展,實際上這些委員會不是坐而論道,就是雷大雨小,或是虎頭蛇尾,能提出真知灼見的可謂鳳毛麟角。所以不難預測,林鄭月娥成立的特首創新及策略發展顧問團也不例外,最後恐怕又是淪為吹水委員會。

在眾多委員會中,規格最高的莫過於董建華時代的國際顧問委員會,請來十幾位國際商界領袖討論香港發展大計,成員包括滙豐銀行、西門子、美國國際集團、英國石油、豐田等跨國企業掌舵人,可謂粒粒皆星;此外,董建華當年成立的創新科技委員會也是陣容鼎盛,邀請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校長田長霖教授擔任主席,成員包括眾多國際知名學者及專家。然而,無論是國際顧問委員會,還是創新科技委員會,都是姿勢多於實際,除了虛應故事開了幾次會、提交幾份報告之外,實在看不出還有甚麼貢獻。

曾蔭權及梁振英時代更是不值一提,儘管他們也分別成立了不少委員會,後者尤其樂此不疲,但大多數是濫竽充數,根本上不了枱面,許多委員會更是無疾而終。如今來到林鄭月娥時代,其創新及策略發展顧問團多達四十一人,陣容不可謂不龐大,可惜無非是「分餅仔」遊戲,成員大多數是富商及富二代,左看右看都與創新科技無關,反而更像「富商俱樂部」。有人指林鄭只是為了取悅權貴,投桃報李,可謂一針見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