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殺案台願與港交換證據

二十歲香港少女潘曉穎上月與陳姓男友遊台期間,疑遭對方殺害並拖篋棄屍。台灣傳媒引述不具名台灣司法官員指,要把涉案疑犯引渡往台灣「有難度」,但台方願意進行司法互助、透過正式渠道交換證據,以釐清案情。台灣會持正面合作態度,又表示希望港警可向台方提供疑犯的口供。

台灣傳媒稱,因港台兩地無引渡條例,港方只能針對疑犯返港後,盜用死者信用卡、處理死者手機等物品,控以「盜竊罪」及「處理贓物罪」,但因殺人行為是在台發生,除非能證明疑犯在港已有犯罪行動及計劃,否則「香港對陳男沒有管轄權」。士林地檢署為釐清案情,本月十六日正式透過當地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向港警提出司法互助請求,冀港方可提供疑犯口供等。港警本月廿一日亦派員赴台,在當地警政署刑事局與台灣專案小組成員交換意見。

私下交換證據 恐難用於法庭

台媒指港台雙方當日會面約一小時,調查證據多數完整,但引述兩名不具名台灣司法官員指,要引渡疑犯赴台可能性很低,不過如果港方透過正式渠道,就本案向台尋求司法互助、請求台灣移交證據,台方會持正面合作態度。有關的不具名官員並強調,香港或台灣人員若私下交換證據,案件即使開審理亦或無法使用,指透過正式司法互助渠道交換文書,才可免除疑慮。

港警上周赴台 不涉司法互助

潘曉穎上月與疑犯遊台疑遭對方殺害,因疑犯曾盜用死者銀行卡在台港兩地碌卡撳錢,返港後隨即並香港警方拘捕,及後並被控盜竊及處理贓物罪,目前被還押荔枝角收押所。三名香港警務人員上周抵台與台警了解命案偵辦進度,消息指該次會面是兩地警方情報交流,不涉司法互助。資料顯示,香港與台灣兩地並無司法互助及引渡協議。

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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