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宣淫 逾百次違例屢獲輕判

【本報訊】被外界斥責誨淫誨盜的壹傳媒過去案底纍纍,至今其旗下刊物已逾百次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被判罰的案件累計達一百三十一次,其中涉及香港《壹週刊》及台灣《壹週刊》,則分別有二十二次及十二次。家長及教育界一直抗議壹傳媒渲染色情,更不時有團體到其總部示威。有婦女團體怒轟壹傳媒報道「踩界」,有不尊重女性之嫌,事後多番拖延審訊亦顯示並無反省之意。

壹傳媒旗下《爽報》在二○一一年創刊後繼續宣淫,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共收到二百三十宗關於《爽報》含淫褻、不雅、暴力等內容投訴。《爽報》創刊三個月內,便有二十三項被淫審處評為第二類不雅物品,其中十一項非法發布不雅物品最後遭票控,不過十一條罪的罰款合共只十一萬元。

部分壹傳媒被評為不雅的報道,更被淫審處審裁官斥責,內容以報道作掩飾,刊登色情照片為實。《蘋果日報》於二○○六年二月十二日標題為「環球焦點『Sexercise性愛運動治百病』」的報道中,淫審處指,相中男女正在擁吻,屬性動作。而女方乳頭由一個「很細,而且近乎透明……作用其實微乎其微,有等於無」的特別效果遮蓋,乳暈及乳房形狀清晰可見。

壹傳媒過去亦以各種理由拖延審訊,其中至少十九宗被控涉嫌發布第二類不雅物品的個案成功申請合併處理,令案件拖延多年才審結,最終只有十二宗被定罪,罰款僅兩萬至三萬元。多年來均被法庭輕判,罰款僅一千元至五萬元不等,與條例的最高罰款八十萬元相距甚遠。

「下流低賤」 多番拖延審訊

對於壹傳媒旗下刊物過往一再宣淫,身兼油尖旺區議會及九龍婦女聯會副主席的黃舒明直指,有關傳媒報道時常「踩界」及「過晒火位」,以往涉及的報道,亦對女性存有不尊重。她認為傳媒要堅持操守,需尊重女性,而壹傳媒多次被控,亦應該自我檢討及反省。

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亦炮轟壹傳媒的報道「踩界」,過往涉及不少報道只將焦點放在女性的身體,對女性存在不尊重,過分渲染,賣弄色情,做法「下流低賤」,壹傳媒多番被控及拖延審訊,已顯示他們沒有反省之意,他對黎智英已不存希望,呼籲市民,尤其是女性要罷買壹傳媒旗下報章及刊物。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