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眉冷看:新聞工作者還安全嗎

不久前,有資深的傳媒朋友嚴肅地提醒我:「陳先生,你經常公開批評壹傳媒,難道就真的不怕嗎?」說話的人一片赤誠,更是一副愛深責切的樣子,乍聽之下,頓時使我心下一沉。

朋友說我該怕的,當然是指須考慮相關人等會否報復,對我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說實話,之前我從沒想過這問題。筆者生於斯,長於斯,骨子裏一直相信香港是法治之區,作為評論員,理當仗義執言,是其是而非其非,只要不是無中生有,不是惡意中傷他人,我確實沒想過會招來甚麼「惡報」。

況且,朋友指在下批評壹傳媒的言論,我也是言而有據,從不作誣衊、抹黑,對方經營的是一盤正經生意,不是甚麼黑幫組織,按理又怎會因而威脅別人的安全?

但細心想來,朋友確實比我精明,也比我更有洞察力,筆者認識的法治香港或許早已褪色。不是嗎?在一個「六四」集會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指着合法採訪的記者,公然威脅對方,說已經拍下記者的樣子,更補充一句:「我實搵人搞你!」整個過程眾目睽睽,人證、物證俱在。

換了是一個普通人,此案早已付予有司,擊鼓升堂,嚴正審理了。但今日香港的法治似乎就連封建時代也不如,黎智英涉恐嚇記者一案交到律政司的桌面上,一去大半年,卻如泥牛入海,無聲無息。那是因為肥佬黎是頭面人物,故不敢動他嗎?

早前,《東方日報》曾三次致函查詢,律政司不是借詞推搪,就是置之不理。如今在下不知可否代問第四次的問題?我的問題只有一個,今日的法律如果不再保障採訪與言論自由,公然威脅他人,也可聽之任之的話,我作為時評人,是否已該封筆、封嘴?只要司長答「是」,我明天是會照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