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案 警稱被告反抗拒上警車

【本報訊】前年農曆大年初一至初二發生的旺角暴亂,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成員梁天琦等五人被控暴動等共六項罪名,案件昨於高院續審,控方傳召拘捕第三被告盧建民的警員作供,他稱年初二凌晨近三時因彌敦道北行線即將通車,他協助驅趕馬路的示威者,盧拒絕合作返回行人路,又拒絕出示身份證,終以阻差辦公拘捕他。盧反抗不肯上警車,其支持者更扯着盧的衣服不讓他離開。

指支持者指罵警方

辯方律師質疑警員怎斷定是盧的支持者,警員稱因他們一同指罵警方。拘捕盧的西九龍總區衝鋒隊隊員文浩輝指,為了盧的安全把其拉離馬路,文要求盧出示身份證時盧稱:「我有呀!但係點解要畀你先!」盧的代表律師指據庭上播放的片段見不到盧有任何反抗,文則認為有顯示。律師指文叫盧回行人路時曾稱:「唔合作就告你非法集結!」並要他出示身份證,但盧稱:「我得一個人點解係非法集結!」

至於拘捕次被告李諾文的警員方偉祺,昨續接受李的代表律師盤問,律師指李並非當日站在前排說:「玩大佢啦X你」的男子,方不同意。律師指方從無在現場向李作出拘捕及施行警誡,李亦從無承認過有用盾牌擋住警察,並指方作古仔編造此事,方否認有作古仔。

案件編號:HCCC 408/2016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