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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射燈:無牌床位 扮「共享」招客
業主表明包床位供租客過夜。
潮流興共享,無牌床位扮共住!香港寸金尺土,劏房遍地開花,連月租千多元的火柴盒床位亦「爭崩頭」。近年共住模式大行其道,原意為解決房屋問題,同時促進鄰舍關係,政府、社企以至私人機構均推出共住房屋。惟有人打着「共住」的旗號,實情是出租「太空艙」床位,更設日租涉經營無牌賓館;亦有人將工廈單位改裝成共享工作室,疑違契提供床位過夜。關注團體批評「共住」概念走樣,政府帶頭推動的「社會房屋共享計劃」又供不應求,致不少人被迫租住非法住所。
「放租嘅係呢間房,(每人)三千五百蚊一個月,兩個人(共住)就四千。」位於火炭一棟工廈的共享工作室,近日在網上放租,每月三千五百元可享用共用工作空間,業主表明工作忙可過夜,包床位及熱水爐。
記者日前佯裝租客到有關單位,發現約一千平方呎的單位內設一廳四房。房內放置一張碌架床及一個布衣櫃,客廳則放有兩張工作枱,提供電腦及影印機予租客使用,亦設梳化、茶几、小型開放式廚房等共用設施。業主稱工作室開業一個月,已租出三房,租客包括從事金融科技、編寫應用程式等人員,又指單位受外國留學生歡迎。
200呎單位 設10太空艙
共享模式的興起,令本港出現愈來愈多共住房屋及共享工作室。在租屋平台上搜尋「共住」、「共享」等字眼,多區均有住宅及工作室出租。位於葵青區的共享工作空間,列明日租四百元、六天租金二千元、月租五千元。除提供二十四小時工作空間及休息室,亦提供淋浴、自助洗衣、免費Wi-Fi等設施。負責經紀表示,休息間屬共用房間,分成上、中、下床鋪,供六人居住,三個月租金連按金、服務費共一萬七千元。該房東在網上平台評價甚高,不少租客留言推薦,亦有人透露該工作間位於工廈。
火炭一棟工廈出租共享工作室,客廳放有工作枱、電腦及影印機予租客使用。
房內放置一張碌架床及一個布衣櫃。
另外,灣仔亦有共住房屋出租,惟記者到有關單位時,發現該二百多平方呎的單位內放置十個「太空艙」,所謂的共享空間只有窄小的開放式廚房。每個艙月租三千五百元,亦可日租二百三十五元,租金包儲物櫃、水電費,另收清潔費。帶記者參觀的黃女士(化名)指深水埗、旺角等多區均有「太空艙」床位出租。
概念走樣 為圖利淪劏房
「共住概念慢慢走樣,變咗圖利,依家係共享劏房!」本土研究社成員楊夏至直斥,共住概念本應改善房屋問題,惟現時有人以文化交流作包裝,推出租金較高、空間較小的床位,形容為「夾硬劏開啲單位」。他補充,即使政府帶頭推動「社會房屋共享計劃」,惟供應數量不足,政策欠清晰目標,直指計劃杯水車薪。
葵青的共享單位負責人承認有關單位非住宅用途,惟有租客不時在單位內留宿,而有關單位內只有一個床位供租客休息用。他又指不熟悉工廈的契約條款,不知單位違契。
黃女士指深水埗、旺角等多區均有「太空艙」床位出租。
灣仔一間二百多平方呎單位內,放有十個「太空艙」。
火炭的共享單位負責人則稱單位內的碌架床是「雜物」,非供住客使用,並堅稱沒有違契。灣仔的太空艙負責人則指,已按相關條例要求,只供租住二十八日以上的租客租住。
民政署過去3年零檢控
葵青區出租的共享工作空間及休息間,提供日租及月租服務。
無牌經營床位寓所的投訴及檢控個案
按民政事務總署資料,過往三年該署對於無牌經營床位寓所卻是零檢控,該署發言人證實,灣仔及火炭的相關共享單位均未領有有效的床位寓所和旅館牌照。違反《床位寓所條例》或《旅館業條例》,一經定罪,最高被罰款十萬元及二十萬元,並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二萬元。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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