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租嘅係呢間房,(每人)三千五百蚊一個月,兩個人(共住)就四千。」位於火炭一棟工廈的共享工作室,近日在網上放租,每月三千五百元可享用共用工作空間,業主表明工作忙可過夜,包床位及熱水爐。
記者日前佯裝租客到有關單位,發現約一千平方呎的單位內設一廳四房。房內放置一張碌架床及一個布衣櫃,客廳則放有兩張工作枱,提供電腦及影印機予租客使用,亦設梳化、茶几、小型開放式廚房等共用設施。業主稱工作室開業一個月,已租出三房,租客包括從事金融科技、編寫應用程式等人員,又指單位受外國留學生歡迎。
200呎單位 設10太空艙
共享模式的興起,令本港出現愈來愈多共住房屋及共享工作室。在租屋平台上搜尋「共住」、「共享」等字眼,多區均有住宅及工作室出租。位於葵青區的共享工作空間,列明日租四百元、六天租金二千元、月租五千元。除提供二十四小時工作空間及休息室,亦提供淋浴、自助洗衣、免費Wi-Fi等設施。負責經紀表示,休息間屬共用房間,分成上、中、下床鋪,供六人居住,三個月租金連按金、服務費共一萬七千元。該房東在網上平台評價甚高,不少租客留言推薦,亦有人透露該工作間位於工廈。
概念走樣 為圖利淪劏房
「共住概念慢慢走樣,變咗圖利,依家係共享劏房!」本土研究社成員楊夏至直斥,共住概念本應改善房屋問題,惟現時有人以文化交流作包裝,推出租金較高、空間較小的床位,形容為「夾硬劏開啲單位」。他補充,即使政府帶頭推動「社會房屋共享計劃」,惟供應數量不足,政策欠清晰目標,直指計劃杯水車薪。
葵青的共享單位負責人承認有關單位非住宅用途,惟有租客不時在單位內留宿,而有關單位內只有一個床位供租客休息用。他又指不熟悉工廈的契約條款,不知單位違契。
民政署過去3年零檢控
圖/文: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