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圖書館淪補習館康文署懶得管

圖書館成為「補習館」!現為考試季節,多個公共圖書館湧現補習班。調景嶺公共圖書館有女導師霸佔兩張枱教導多名學生,每月收費約三千元,館內更另有年輕導師「接力式」替小學生補習;天水圍的公共圖書館同樣有多檔補習,導師教授普通話,做功課、默書溫習,各據一方。立法會議員批評康文署縱容補習行為,有違圖書館設立的本意,阻礙其他有需要的閱讀使用者。

「成日都霸晒啲枱用嚟補習,究竟呢度係補習社定圖書館?」周太經常帶同年幼的女兒往調景嶺公共圖書館內的兒童圖書館看書,卻常發現不少枱椅被人霸佔作補習用途,雖然枱上貼有「此範圍為兒童圖書館,學生請勿在此溫習」的告示,卻無人理會,館內不時有職員巡邏,亦未見任何干預及勸止行為。

一人霸兩枱私補 月收3000元

近日為不少學校考試日子,補習的活動更見頻密,多名學生下課後匆匆前往該圖書館,而在該館內的兒童圖書館,一名蓄短髮的女導師早有準備,在學生到達前,已佔據兩張枱及多張椅子,留作教授學生之用。及後三名學生到達,被安排在兩張枱上補習,該名女導師在兩桌穿梭,為學生改正功課,十分忙碌。

其中一名補習的男學生指出,該名女導師現時有三名學生,每星期替學生補習五天,每月學費約三千元,每日補習長約兩個半小時,更指該導師會為學童批改功課,溫習默書、測驗及考試。該名男學童更指該導師曾於補習社教授,輾轉才至兒童圖書館內作私人補習。而據悉該名女導師已經於該圖書館內補習逾一年。

館內「授課」教普通話 朗讀課文

然而,該圖書館可謂補習勝地,另一名年輕女導師亦在上址以「接力式」替多名學生上課,以一對一教授各科目。其中一名男學生稱呼該年輕女導師為「Miss」,不時舉起功課或工作紙向她發問。而當該名男學生離去後,又見另一名女學童於同一位置繼續「接力」補習,最終接近晚上近八時,上址近休館時間才見二人離去。

屏山天水圍公共圖書館同樣有該類補習班百花齊放,一名年長女導師連續兩天於該圖書館內的兒童圖書館「授課」,曾向一名女學童教授普通話,該女童亦不時以普通話朗讀課文;另一名操流利普通話的導師更為三名學生溫習及批改作業,並不時解答各學生提出的疑問,可真應接不暇。

除了收費補習老師,館內有不少位置被「親戚導師」佔據,用以教授朋友及家人的子女。其中一名女「導師」向一名女學童孜孜不倦傾囊相授,時而默書,時而溫習,努力教導至家長前來接送。而另一名「導師」更佔據多張枱椅,替兩名學童溫習默書及批改功課,身旁的兒子亦在閱讀圖書,期間有學童家長與「導師」有說有笑。

兒童圖書館成補習勝地,家長已司空見慣。有家長於網上徵求補習老師,替就讀小五的兒子補全科,時薪一百元,而補習的地點便在筲箕灣耀東公共圖書館。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批評,康文署縱容補習行為,不論圖利與否,霸佔大量桌椅,阻礙其他使用者於圖書館內閱讀課外書籍。他更表示,圖書館原意是為學童提供閱讀課外書籍的機會,如縱容補習或做功課等行為,有違圖書館設立的本意。

屬商業行為 檢控最高判囚一年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公共圖書館進行補習行為,屬商業行為,剝奪公眾人士使用館內桌椅的權利,署方職員可要求有關人士離開,如不遵從更可以報警求助,警方可以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檢控相關人士,一經定罪,最高可判囚一年。

康文署發言人表示並無明文規定館內不可進行商業活動,但兒童圖書館提供桌椅予家長與小朋友使用,藉此鼓勵親子共讀。於上述兩間圖書館,該署過去三年僅接獲一宗相關投訴,並表示如發現有讀者佔用座位作補習及教導功課等不當使用圖書館設施的行為,會立即作出勸喻。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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