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再論電動車

社會上開始熱烈討論無人駕駛汽車,這或許是未來智慧交通的方向,可是,無人駕駛涉及巨大的道路安全問題,在香港這樣交通密集、人車爭路的路況下,無人駕駛不易保證路人的安全,而且監控複雜,更易成為恐怖主義或反社會行為的風險來源。在安全保障沒有妥善解決之前,無人駕駛汽車只能是有限試驗,難以普及。

香港更應着力的是電動車,這方面,內地和海外電動車生產與技術的發展迅速,已經可以普及。香港大可與珠三角合作,也鼓勵新的電動車創業企業,發展專供香港道路使用的電動車。其中不只是左右軚的轉變,更重要的是輸電方法和車聯網,包括電動車與香港道路交通系統的連接等。

合作的方法實際是香港科技創新的範疇,也可起着推動港商企業或創新企業 (包括大專研究機構)參與電動車新的組件、零配件和配套系統的研發、生產,以此來促使香港本地科研與生產的再度工業化,也同時更新改變香港的汽車維修和租賃行業。這樣做是把電動車作為產業、價值鏈來推廣,便不是富人的玩意。

電動車的最大作用是消除城市汽車廢氣,這不只是經濟效益,更是環保與健康,同時改變汽車能源供應(不用眾多的加油站、用車聯網減輕堵車問題等)。電動車還可以加上其他安全機制,減少道路意外,功效廣泛和巨大。

香港需要盡早訂下普及電動車、淘汰化石燃料車的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