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天水圍嘉湖山莊泥頭山改建為高爾夫球練習場後,其經營公司被指未獲授權下,涉在球場上違規建造改裝雙層巴士、貨櫃和平台等共五十多個違規構築物,涉違反《建築物條例》,經營公司和董事因此遭屋宇署票控,兩名被告不認罪,案件昨於屯門法院開審。辯方指被告是錯誤相信該些構築物並沒違例。
兩名被告依次是峻嶺高爾夫球練習場有限公司和董事黃俊民。控罪指首被告於去年一月廿六日至七月六日期間,未獲建築事務監督的書面批准,在上址建造涉案構築物。次被告則被指身為首被告的董事,縱容上述工程。
控辯雙方同意案情指,屋宇署去年一月底到上址巡查,發現違例構築物,但該些構築物於二月已被移除。直至去年七月,屋宇署再到上址巡查,發現涉案構築物,次被告在警誡下承認負責訂購及安排放置該些構築物,而該些構築物並沒有向屋宇署申請。
屋宇署技術主任梁志威昨供稱,他在去年七月六日到球場巡查時交談,發現場內有小食部和經改裝的雙層巴士,巴士內部看似是辦公室。而他在盤問下,表示沒有注意上司或同事是否曾和次被告交談。
案件編號:TMS 10036-1003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