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私影模虐殺案 控方:情節震驚惡心

「私影模」十五歲少女於一四年應聘到無業漢的家中拍照時,卻遇殺身之禍,疑遭男方施以一連串暴虐行為和性侵犯,包括以茄汁樽扑頭、頭臉纏滿膠紙並灌酒,頸亦被勒索帶等,少女最終窒息致死,男子事後把屍體塞進行李篋內,帶往酒店房住宿一晚後,將屍體置於紅白藍大袋內並棄於垃圾站後而被捕。被控謀殺罪的無業漢,欲承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納,案件昨於高院開審。控方在開案詞明言,被告曾在警方錄影會面中,交代了處理死者屍體的經過,情節令人感到震驚及惡心;又透露法醫在死者的直腸內,找到一個膠樽蓋。

涉案卅七歲被告劉璋輝,被控在一四年十二月八日在港謀殺十五歲少女郭惠明(下稱死者),被告不認罪。控方在開案詞指,死者自中四起輟學,任兼職侍應外,亦當私影模特兒。據死者手機紀錄顯示,她自一四年十二月三日起,就私影的事與被告接洽,二人協議拍攝兩小時的酬勞是五百元。

指死者拒更衣 遭扑頭勒頸性侵

控方指據被告事後向警方供稱,同年十二月八日下午,他帶死者到他在旺角甘芳街的住所,因死者不願換上特定服飾讓他拍照,他便用一茄汁樽扑打她的頭,為阻止她反抗,又用膠紙及索帶綁她手腳,又用索帶勒她頸,更用膠紙包封她的頭及臉。被告並指曾向死者灌中國酒,到她失去知覺後,被告便脫掉死者衣服,並對她的私處施行暴力侵犯。

控方指死者當時可能因頸及喉嚨被紮,且口鼻被蓋,最終窒息致死。被告續向警方稱,發現死者沒呼吸心跳後,將她塞進行李篋內,拖到廣東道的豪畔酒店。

借手推車運屍 清潔工好奇揭發

控方亦開始讀出控辯同意案情,指被告在案發當日,曾洽租劏房,但因價錢不合而告吹,之後他帶着一個行李篋租用酒店一晚,翌晨就拉着一個看來很重的大尼龍袋離開。期間他到過砵蘭街垃圾站向清潔女工借手推車,女工借車外,還協助被告將大袋丟往大垃圾箱。最終因女工好奇,鎅開層層尼龍袋及膠袋終發現死者。警方根據女工描述,到附近多間酒店調查,最終鎖定被告身份將他拘捕。

法醫驗屍後確認死者死於窒息,並在她的直腸內發現一個白色膠樽蓋。而纏在死者四肢及頭上的膠紙及索帶,均被呈堂成為證物,部分膠紙上黏有死者的頭髮。聆訊未完今續。

案件編號:HCCC 36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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