酬金低欠透明 律政司外判制度捱轟

【本報訊】律政司會將部分刑事及民事案件,外判給私人執業律師或大律師處理,每宗案件的基本訟費由一萬四千多元至接近五萬元不等,但對於經驗較淺及僅擔任副手的律師或大律師,可能只會支付每日一千元的象徵式酬金。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有關問題,兩個律師會代表及多名來自法律界的議員,炮轟外判制度千瘡百孔,包括酬金過低及欠缺透明度,要求檢討。

遲交文件 梁卓然允檢討

身兼執業律師、並曾任律師會會長的議員何君堯指出,律政司支付外判案件的酬金「好嚇人」,完全脫離市道,難以找到好的律師處理案件。曾任律政司外聘大律師的議員容海恩批評,外聘大律師有時要在一天內處理多宗案件,律政司和執法部門往往很遲才提供相關文件,令他們沒有足夠時間準備。大律師公會執委石書銘要求律政司檢討整個外判制度,包括提升透明度,清楚列出處理不同法院檢控工作所需的資歷。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回應指,律政司的檢控工作日增,他們亦不能完全控制執法部門,因此需要較長時間處理文件,未來會作出檢討。對於酬金偏低問題,他推說是與法律援助署提供的法援金額掛鈎,並非單由律政司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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