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工傷創新高家屬悲過年

農曆新年是一家大小聚首一堂、共享天倫的節日。但對於因工傷亡的工友家屬來說,一家人齊齊整整吃一頓開年飯卻成奢望。去年工業意外奪去四十二條人命,創十七年新高,數十個家庭從此天人永隔。同年亦發生一百六十宗嚴重工業意外,不少工人受傷後索償無門,揭露香港工業安全法例落後,助長無良僱主罔顧人命。有勞工團體狠批,勞工處只是一個「傳聲筒」,沒有審定工傷爭議的權力,變相為僱主提供空間逃避責任。

「爸爸,爸爸!」陸栢芝每當想起離世的父親,就倒在母親懷裏哭泣。一七年一月初,六十五歲裝修工人陸志成於尖沙咀一個商場進行清拆工程時,失足從三米高的工作台墮下死亡,令三十五歲的智障女兒陸栢芝和年約六十歲的妻子陳玉珍痛失至親。

清拆工遺失明妻唐氏症女

陸志成生前任職清拆工人,是家庭經濟支柱。陸太是院舍照顧員,左眼失明,右眼因丈夫離世後經常哭泣,令視力變得模糊。女兒阿芝患有唐氏綜合症,於院舍寄宿,只於周末回家。

「個女唔知自己冇咗爸爸,唔明爸爸點解會走。」陸太指意外發生後,女兒情緒波動,不肯接受爸爸的離開,亦不肯踏足家門,二人一度寄宿親戚家中。後來陸太辭工全職照顧女兒,並將原本居住的公屋單位再作裝修,阿芝始願意回家。「好辛苦,好疲倦!」失去丈夫後,照顧女兒的責任全落在陸太一個人身上。

現金支薪無簽合約難索償

「好徬徨,唔知喺度等咩」,被記者問及事發經過,陸太對此一無所知,她指勞工處和涉事僱主意外後從未接觸她。其後她向有關勞工團體求助,卻發現相關外判工程公司拒絕承認是僱主,她只好聘請律師就意外申請索償。「除僱主外,其實商場都有責任檢查工人嘅工作環境安唔安全」,她希望有關方面應加緊監察工業安全,防止同類悲劇發生。

現年三十二歲的黃澤東在物流公司任職倉務員,一六年十月於雪倉工作時,懷疑同事未有為意,將一個數噸重的貨櫃從後推至,他隨即用手阻擋,肩膀卻因而嚴重受傷。意外後,他表示肩膀經常疼痛難耐,每日需要針灸治療。「做一兩下嘢(工作)個膊頭就發熱,完全用唔到力。」他自言,無法再從事體力勞動工作,早前只有辭去工作。但相關僱主一直拒絕賠償醫藥費,亦不肯支付他離職後的假期薪金,涉及金額約有五至六萬元。他指一直以來以現金支薪,未曾與僱主簽署僱傭合約,使他難以索償。

「嗰時真係好無助,又返唔到工,啲積蓄又用晒嚟睇醫生,唔知點算好!」黃曾向勞工處求助,該處卻表示聯絡不上有關公司,令他手足無措,及後他申請法律援助向物流公司提出訴訟。黃坦言辭職後失業至今,現時主要靠朋友接濟和食物銀行的膳食援助過活。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對於一些像陸志成和黃澤東等,沒有明確僱傭關係的工友來說,意外後索償的難度將會大大增加。但他指,事主意外後亦可循民事索償向場地負責人追討疏忽責任,「因為有關場地亦有責任確保施工環境同工具符合安全標準。」

工會倡勞工處監管保安全

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聯僑指裝修、清拆屬短期工程,承建商通常以「打大數」方式集體聘用工人,節省法律上的勞工福利和保險開支。他說有關做法對工友欠缺保障,認為勞工處應作監管,保障工友安全。勞工處發言人指截至一七年第三季,工業意外受傷個案數字為八千四百零七宗,每千名工人的意外率為十七點四,而一七年全年致命工業意外數字為二十九宗。

圖:吳啟偉、李西全

文:楊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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