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小提琴男導師去年五月五日在其大埔寓所,向九歲男童進行「單對單」授琴時,三度撫摸男童下體,涉案廿三歲被告洪文韜,早前受審後被裁定三項非禮罪罪成,案件昨在粉嶺法院判刑。裁判官指案情嚴重,嚴斥被告的行為違反誠信,法庭需判阻嚇刑罰以反映社會的不齒,最終將他判囚八個月。
辯方求情指,雖然報告指被告沒有悔意,但他在其實在收押期間已深切反省,感到後悔,並親撰求情信向事主一家道歉。辯方又指被告沒有孌童問題,但願意接受心理治療。
裁判官指創傷報告顯示事主雖沒受長遠傷害,但亦因事件感到困擾,其心情和日常生活均受影響,慶幸事主得到母親支持,很大機會走出陰影。裁判官認為法庭需保護沒有自保能力的人士,考慮被告為人勤奮,若非干犯本案,被告勢將在其擅長的音樂領域上,取得不錯成就,加上被告及其家人亦因案件而受到打擊,故酌量對被告減刑。
案件編號:FLCC 411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