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車禍 九巴司機申保釋再遭拒

【本報訊】大埔公路九巴高速掟彎翻側奪去十九條人命,涉事九巴兼職車長事後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名,案件昨在粉嶺法院進行保釋覆核。控方在庭上披露最新調查進展,指被告在意外前曾無故急停車,又突然加速,基於證供更加強烈,故反對被告保釋。辯方則提出以現金及人事共七萬元申請保釋。裁判官以案件太嚴重為由,繼續拒絕讓被告保釋,將被告還押至四月十日再訊。

現年三十歲的被告陳浩明,報稱任職廚師。控罪指他於本月十日,在大埔公路大埔滘段大埔尾,危險駕駛一輛九巴,導致十五男四女,即周女齊、李炳林、趙錦鑄、鄧仁欽、劉美蓮、王玉麟、李恩賜、黃兆良、田天松、丘小牛、張朝偉、黃伙娣、鄭帶勝、陳賢妹、黃國安、霍志強、李官煌、鮑鳳儀及陳有勝死亡。

涉案巴士機件沒有故障

控方昨透露,現時仍有廿一名傷者留醫,其中兩人危殆,三人重傷,其餘人情況穩定,而警方初步檢驗涉案巴士後,暫沒發現巴士機件有故障。此外,由於九巴仍未提供樣本作校對,故警方仍未進一步檢驗涉案巴士的黑盒。控方續指,警方暫已為四十六名傷者錄口供,有證人透露被告曾因遲了開車而遭乘客責罵,隨後他在事發前無故急停車和加速,鑑於證供比過往強烈,故控方繼續反對被告擔保。

被告昨由當值律師代表,辯方指被告除可提供現金和人事擔保外,並承諾在案件押後期間不離開香港和不再駕駛,希望可獲保釋照顧年邁父母。裁判官最終駁回辯方之申請,辯方隨即要求八日後再作擔保覆核,但被告經考慮片刻後,決定撤回有關要求,裁判官遂提醒被告仍可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

兩人仍危殆 增三人出院

另外,截至昨午十二時許,廿一名留院傷者中,再多三人出院,餘下十八名男傷者續留醫,當中姓馮(七十四歲)及姓曾(七十歲)傷者危殆,分別在瑪嘉烈醫院及屯門醫院留醫。

案件編號:FLCC 808/2018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