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不依 雜物塞走廊四年 郵政罔顧安危

香港郵政有法不依,罔顧員工安危!香港郵政租用屯門物流中心十樓作辦公室和貨倉,但走廊竟長期擺放大量雜物,部分雜物更阻擋了通往走火通道的大門,萬一發生火警,勢對逃生的員工構成安全風險。「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批評香港郵政違反《建築物條例》,指行人通道不應作儲物用途,促請郵政盡快清理阻路的雜物。不過,香港郵政死撐指,現場有足夠的走火通道,又稱在租用範圍存放物資是正常用途。

消防曾巡查 不了了之

香港郵政租用了屯門物流中心十樓全層,闢作郵運中心和物料供應組的辦公室及貨倉之用。有知情人士向本報投訴,指該處走廊位長期擺放大量雜物,阻礙員工通過,雜物更擋住通往走火通道的大門,情況已持續三至四年,期間曾有管理處職員及消防人員到場查看,但最後不了了之。

關注團體促立即清理

本報記者曾到上址視察,發現一踏出十樓升降機門,便看見一疊疊用雞皮紙包好的雜物,隨意置放於升降機大堂至走廊位,佔據了一半的走廊通道;堆放的雜物包括車輛改配號碼登記書、兒童特區護照申請表格及包裝郵件指南,部分印刷品面上用油性筆寫上「OLD」(舊),估計是舊文件。記者所見,部分雜物疊至等同一個人的高度,且阻擋了通往走火通道的大門。

王國興批評,《建築物條例》規定行人通道不應擺放雜物,認為郵政的做法明顯違例,促郵政盡快找消防處人員到現場,評估會否有即時消防風險,同時應立即清理雜物。另據《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容許物件阻塞走火通道也屬違法。

本報曾揭郵包堆天花

不過,香港郵政則堅持擺放相關物資的地方屬該署租用範圍,現場有足夠的走火通道,認為存放物資是正常用途;又聲稱會定期進行工作環境的風險評估及安全評核,使其合乎職安健及有關法例規定。

香港郵政被揭發亂擺雜物造成消防危機已非首次。一五年香港郵政的外判商被本報揭發,疑為求壓縮儲存空間竟用機器擠壓郵包,並把郵包堆放至天花,阻擋灑水系統,消防喉轆前亦堆滿雜物,休息室更存有石油氣罐。去年九龍中央郵局停車場發生火警,疑有人遺下煙蒂,將停車場內的一批雜物燒毀。

記者 陳錦燕、朱先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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