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十一歲倉務員疑不甘年輕十九年的妻子紅杏出牆並申請離婚,涉嫌於前年八月七日在土瓜灣住所徒手捏死妻子,而被控一項謀殺罪。案件昨於高院續審,辯方傳召被告任職大學講師的胞妹以品格證人身份作供。胞妹供稱,被告平日包辦家中所有家務,且接送在學的女兒。相反,女死者過往在美容院工作經常夜收工,被告需預先煮飯,讓死者「一踏入家門就有飯食」。
胞妹形容死者對做家務一直「零參與」,胞妹更表示:「阿哥明白自己『老夫少妻』,經濟上未必滿足到阿嫂,所以寧願做屋企嘅『阿四』,來表達佢對阿嫂嘅愛意!」
胞妹又形容死者是「睇錢比較重嘅人」,更稱有時死者與夫家家人外出用餐「從未出過一毫子」,死者替她做美容療程,亦要向她收錢。不過胞妹強調她與死者之間無個人敵意,她並形容死者性格開朗,經常微笑,死者與被告兩夫妻亦相處融洽。
控方盤問胞妹,問她是否不滿死者重視錢財時,胞妹回應:「呢個只係佢(死者)獨特嘅理財方法」,並指死者是長輩故尊重她。胞妹強調清楚被告的品格為人,被告亦甚少批評或埋怨死者:「無論幾辛苦都好,佢(被告)都自己一個孭晒上身」。案件審結,控辯今日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HCCC 8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