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假單呃貸6000萬 男女商人分囚44及58月

【本報訊】印刷公司女負責人疑於○七至○八年間,多次使用虛假的銷售發票,訛稱與供應商有生意往還,成功騙取三間銀行逾六千萬元的貸款。在印刷公司結業後,公司清盤人對印刷公司帳目起疑,並於一一年報警處理。

公司完成清盤 實欠一銀行百萬

女負責人和其中一間供應商的男董事事後被捕,兩人早前在區院承認七項欺詐罪。法官昨判女負責人入獄五十八個月,男董事則囚四十四個月。

涉案女被告林慧姸(五十五歲)和男被告劉己立(五十三歲),分別承認七項和三項欺詐罪。根據案情,女被告的印刷公司在清盤時,仍拖欠兩間銀行一千一百多萬元。而清盤程序完成後,只有中銀(香港)仍有近一百萬元的損失。

商業罪案調查科總督察郭進傑昨在庭外指,本案是相當複雜的商業騙案,涉及多間銀行、公司和戶口,警方要花較長時間搜集證據,追蹤資金流向和分析文件,這亦令案中調查時增加困難。

案件編號:DCCC 17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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