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扮攬子女燒炭 母虐兒恐嚇罪成

【本報訊】廿八歲女子與同居男友育有一對年幼子女,她因懷疑男友有外遇,遂在去年九月廿一日於家中的化寶盆放炭及在炭上燃燒紙張,並向男友傳送該「燒炭」相,涉嫌威嚇男友指自己會與子女燒炭自殺,要求男友歸家,女子因而惹上官非,事後被控兩項虐兒及一項刑事恐嚇。經審訊後,裁判官昨於西九龍法院裁定女被告所有罪名成立,現先索取其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續准她保釋至本月廿七日判刑。

裁判官昨裁決指,女被告在案發時於單位內燃燒紙張時,有機會把炭燃起,客廳空氣又不流通,相當可能令在場的一歲女兒和三歲兒子健康受損。而被告持續傳訊息予男友,聲言會與兩子女自殺,顯然有意圖令男友受驚,故裁定被告三罪均成立。

官斥行為危險 不負責任

辯方求情指被告只是「裝模作樣」,絕對無意圖傷害兩子女。裁判官嚴斥她的行為危險、不負責任及鹵莽,勸誡她身為人母,應花更多心思照顧子女。

案件編號:WKCC 473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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