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第三度偷女裝鞋 戀物癖男還押小欖

【本報訊】有戀鞋癖的男子之前因接連偷女裝鞋而兩度被判感化,惟他對鞋履仍難以抗拒,去年途經荃灣一幢未有關閘的唐樓時心癮發作,上樓偷去一隻值百多元的女裝平底鞋,因形迹可疑而被巡警截獲。涉案廿八歲被告利卓賢,昨於區院承認一項入屋犯法罪。法官表示這已是被告第三度犯案,案情亦趨向嚴重,故將他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待索閱其精神、心理及社會服務令等報告,押後至本月廿二日始作判刑。

庭上透露,被告曾於一三年在更衣室偷取女裝鞋及於一四年在公屋單位外偷取女童跳舞鞋,兩次均被判感化十八個月,被告於一六年一月完成感化令。辯方求情指被告於內地出生,後隨家人移居香港,中七畢業後,曾任店務員及巴士督導員。被告在案發當日原本往教會做義工,因中午時分感不適往求診,途經該唐樓時因「病發」才犯案,事後已十分後悔,並衷心道歉。

辯方:被告修讀輔導學盼助人

辯方透露,被告自八歲起便有戀物癖,延至一二年起才正式接受治療及輔導,並有醫生跟進及服藥。但被告沒有放棄自己,更決心克服障礙,現時修讀基督教輔導學學士三年級,有望在本年中畢業。被告明白自己「有問題」及要接受輔導,但他希望透過課程幫助自己之餘,也能以自身經驗幫助他人。辯方又替被告呈上多封求情信,當中教會牧師及輔導員等均指被告表現良好,望法庭輕判。

案情指去年三月十七日下午,便衣巡警看見被告於荃灣鱟地坊一幢唐樓步出,神色慌張及形迹可疑,上前截查被告,在其袋中找到一隻左腳女裝皮鞋,於是拘捕被告,被告警誡下承認犯事。

案件編號:DCCC 53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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