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工程修例通過 冀絕鉛水

【本報訊】立法會大會昨日通過《二○一七年水務設施(修訂)條例草案》,以跟進鉛水事件後,改善監管供水系統工程的品質,以及訂明准許其他人士在持牌水喉匠及有關指定熟練技工或半熟練技工的指示和督導下,進行水管工程。不過,有議員認為,單憑修例能否有效杜絕鉛水,仍有待觀察。

議員指成效有待觀察

議員黃碧雲認為,政府加入免責條款是合理方向,因為今次修訂並非希望「啲工人有咩事,我就拉佢去坐監,或者罰佢錢啦」,而是希望保護食水安全,而問題不止在水喉工人,還有相關的專業人士,而政府已承諾下一步就其他工程及相關專業人士進行法例修訂及諮詢工作。

議員劉國勳就指,今次修訂能加強監管,令參加水管工程人士有較清晰的定義,但要杜絕鉛水,現時修例仍未足夠,是否能發揮效果仍要觀察。他又指,每逢有工程或地盤出事,政府就會出很多新指引,希望政府應想清楚整個系統哪部分要增加,哪部分要精簡,作通盤考慮,而並非一出事就出新指引,否則或會架床疊屋。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表示,希望透過是次修訂,優先處理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就指定進行水管工程的人士和持牌水喉匠職責的建議,令水務設施條例更能反映政策原意,以及更切合業界實際上運作模式。他又指,政府已經就水務設施條例展開全面檢討,包括水管系統保養、使用物料等,並成立工作小組,期望年底作初步公眾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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