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浩告壹傳媒毀約誹謗

壹傳媒於日前宣布,將香港及台灣《壹週刊》等雜誌業務出售予商人黃浩的交易已經告吹。黃浩昨日入稟高院,分別向壹傳媒和多間相關公司提出兩宗索償訴訟,指壹傳媒在出售《壹週刊》一事上單方面毀約,又指壹傳媒透過旗下網站作出誹謗黃浩本人的失實報道。

壹傳媒單方面反口稱終止交易

黃浩在入稟後再發表聲明,對壹傳媒反口單方面終止交易感到遺憾。聲明又指,壹傳媒於本月一日換上新管理層後,隨即在翌日發出公告,無理地聲稱交易未能完成,令黃浩一方無所適從。聲明強調黃浩一方已付出了七個月的努力和近一億元,並且「有單有據」,現惟有透過法律途徑,盡快取回公道公義。

黃浩首先透過Gossip Daily Limited控告壹傳媒單方面作出毀約的行為,向該案的三名被告壹傳媒雜誌有限公司、Ideal Vegas Limited(台灣《壹週刊》的投資控股公司)和壹傳媒有限公司索償。該案的入稟狀指稱,就關於買賣壹週刊廣告有限公司(與香港《壹週刊》相關的公司)及壹傳媒出版有限公司(與台灣《壹週刊》相關的公司)兩間公司的股份和資產,眾被告違反了於去年八月二十五日所簽訂的協議,以及從中不當地使眾被告獲得利益。Gossip Daily Limited因此向眾被告索償。

黃浩又以個人名義入稟控告壹傳媒誹謗,向該案的三名被告,依次為壹傳媒有限公司、蘋果日報有限公司和壹傳媒的行政總裁兼《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索償。該案的入稟狀指稱,眾被告於去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在壹傳媒旗下的網站,包括蘋果日報網頁財經版,發表了一篇誹謗黃浩的報道,該報道標題是為「【康宏風暴】消息:康宏曾向黃浩借出近1億元」。

出售港及台業務 交易屢延遲

壹傳媒旗下雜誌錄得巨大虧損,雖然其創辦人黎智英曾多次揚言不會出售壹傳媒本港業務,否則「我一世變契弟」,但終在去年七月傳出與黃浩洽談出售旗下雜誌的消息。壹傳媒與黃浩方面於去年八月二十五日達成協議,出售香港和台灣《壹週刊》,代價為三億二千萬元,另有一億八千萬元作營運資金,但交易限期多次延遲。

今年一月三日,壹傳媒發出公告,指黃浩已支付了約一億元,黃浩其後接受訪問時表示已經接掌香港《壹週刊》的業務。不過,壹傳媒於本月二日發出公告,指仍然未收到由黃浩一方承諾將支付的資金,宣布雙方的交易已告吹。

案件編號:HCA 305,30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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