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子山上:(目及)實政治捐款黑洞

五名前任或現任立法會議員,包括公民黨的梁家傑、陳淑莊、職工盟的李卓人、白鴿黨的涂謹申及本土派的毛孟靜涉收壹傳媒黎智英捐款一事,律政司決定以證據不足為由不提檢控,有人趁機抽水指政治抹黑。此說很諷刺,其實律政司的聲明確認了五人中的李卓人收了黎智英一百五十萬元,梁家傑亦收了三十萬元,一句抹黑便能一筆勾銷嗎?

律政司公布不檢控決定後,社會有不少反彈,有人質疑現有政治運作條例對公職人員規管太鬆,尤其是政治捐款及公職人員私袋組織款項而不申報,更是毫無問責及監督。

港人必須注意,律政司在聲明中引述了區院法官就梁國雄案的判決,指出「沒有規定立法會議員不得接受任何人士或機構的捐款/財務資助」,甚至「並不能斷定梁國雄(也可以是其他議會中人)有責任向立法會申報該筆收取的款項。」

換言之,現有規定下,本港議會中人任意接受各方捐款,金主無國界、飼主無上限,也可逍遙無憂。至於收錢行為會否造成金權政治?形成金主控制政治傀儡?甚至政治回饋或酬庸?政府、政黨及政客欠市民一個交代,香港人原來活在一個政治獻金缺乏制衡的灰色世界。

律政司報告雖指「現有證據顯示,黎智英透過Mark Herman Simon向李卓人及梁家傑分別提供一百五十萬港元及三十萬港元,而李卓人及梁家傑分別收取有關款項」,市民或對兩人收款滿腹疑團,更對黎的商業及政治利益有否透過提供金錢一事得到「回饋」存疑,但雙方封口,事件便始終是一塊黑幕、一個黑洞。

可鄙的是,有人還厚臉皮聲言被抹黑,又指摘被刑事調查是政治操作,這些抽水言論,除了激起市民更多不滿,只是為自己擦脂抹粉,香港卻自此付上金權政治悄然而生、或會極速蔓延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