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依法審查口徑一致

立法會補選對泛民及建制兩大陣營來講固然是一場硬仗,意義非比尋常,對政府而言,也是一場不能有絲毫閃失的戰役。來自四面八方的壓力,包括中央的密切關注與時刻盯緊,要做到依法辦事,不讓隱性港獨有空子可鑽,難度甚高。

香港眾志狠批選舉主任未有秉持政治中立,而是搞政治審查。根據二○一六年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釋法內容,以及中央要求遏止港獨的要求,政府要依法把關。選管會轄下的選舉主任正是具體的執行者,做好政治審查的工作,把主張港獨的參選人拒諸門外。

與一六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前夕倉卒推出確認書不同,今次補選有人大釋法作為法理依據,加上DQ議員案一系列法庭的裁決所提供的判詞作為準則,政府部署周密的分工,務求精準研判,做到拒納資格時合情、合理及合法。

選舉主任負責核對確認書的細節是否正確無誤,參選人的表態是否嚴肅真誠。其中搜集資料、索取必要的補充需一絲不苟,如最後一刻向姚松炎查詢去年到台灣出席台獨組織時代力量論壇的情況。

選舉主任與律政司對口官員保持密切溝通,聽取法律意見。當作出最後結論時,在選舉主任通知參選人不合參選資格的同時,由政府第一時間發表聲明,而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以至特首林鄭月娥亦主動配合,以同一口徑對外,爭取輿論支持政府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