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屈服放寬美食車營運條件

美食車先導計劃自去年二月推出至今接近一年,營運者多次投訴因掣肘多致經營困難,要求負責計劃的旅遊事務署增加營運地點及放寬營運條件,旅遊事務署昨終「屈服」,宣布有條件開放讓美食車營運者自行尋找合適地點經營。根據當局提供截至去年十二月廿四日為止,十五輛營運的美食車當中,僅三輛即五分一,總收入可達二百萬或以上的理想水平。美食車大聯盟發言人林瑞華狠批:「佢哋(政府)搵唔到新營運地點,咪將個波拋畀我哋。」

僅3輛總收入達200萬

美食車本只可於指定旅遊點輪流營運,業界一直批評對營運造成限制,政府後來把大部分指定地點放寬為可選擇場地,讓業界有更大彈性。根據政府資料,若以統計處十人以下員工食肆的收入統計作比較,十五輛美食車中,表現屬理想,即總收入達二百萬至二百五十萬元的只有三輛(表2)。

須公開活動及宣傳方案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署理局長陳百里昨指,對美食車營運作中期檢討後,觀察到美食車表現參差,決定再推優化措施,包括把將開業的新田購物城納入可選擇場地,下月起提供兩個美食車停泊位;原仍屬指定場地的美食車營運場地中總收入最高的香港迪士尼樂園(表1)及灣仔金紫荊廣場,由二月五日起改為可選擇場地;讓營運者自行尋找營運地點,但選址必須獲場主或管理機構同意、同時有電力及周邊配套,及不能導致人車擠塞;及可自選適合的旅遊活動,於場地停泊營運,但必須公開活動,有宣傳方案且領有牌照。

對於政府再放寬營運限制,美食車大聯盟發言人林瑞華認為,政府的所謂進一步開放美食車營運地點,只不過是政府找不到場地,而把責任推回給營運者,令人失望。

身兼美食車「七桌子x樺得園」負責人的林,不滿政府一直以美食車為旅遊項目作擋箭牌,拒絕放寬經營條件,即使可自行覓得場地,但若非公眾活動,不會獲批,即仍不能承接私人婚宴、公司年度活動等,限制了營運空間,過去已推掉不少這類訂單。

不過,美食車「豪園小食」負責人梅樂文則指,透過經營美食車,獲邀到商場開實體店。她認為不應將焦點放在營運地點爭議上,政府應加強協助宣傳美食車,吸引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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