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公頃地租作私人花園惹民怨

【本報訊】以短期租約形式批出,是地政總署處理空置政府用地其中一個方法,但當中用作私人花園的用地共有四十公頃,被指明益富豪,一直為人詬病,不少社會聲音要求收回重新發展,觸發地署今次推出八百多幅用地供團體申請作短期用途,企圖平息民憤。地政總署下一步計劃在今年公開新批出的短期租約租金,又會考慮公開招標,增加透明度。

現時約有五千三百份短期租約,總面積二千四百五十公頃,以用途來劃分,最多是工地,佔一千七百五十公頃;其次是商業用途(例如收費停車場)、公用事業等有四百五十五公頃;社區、教育、體育、宗教和其他非牟利用途的二百零五公頃;以及私人花園四十公頃。

稱公開招標待商議

地政總署解釋,批予私人業主的短期租約,主要是考慮到有關地方的位置、面積、地形或其他因素,未必適合其他人士使用,不能獨立出租作其他用途。至於日後可否公開招標,該署指要考慮行政安排,因該類短期租約數量大,若全部公開招標,涉及龐大的行政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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