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金騙案死灰復燃!警方去年首十一個月錄得十六宗相關騙案,是近年最多,而且犯案手法層出不窮,受害人不乏長者。警方指出,騙徒窺準長者生活寂寞,乏人關心,於是「扮乖仔、乖女」經常與長者飲茶、送禮「送溫暖」,熟落後即扮可憐聲稱「要簽單『追數』免被公司裁員」,游說長者簽署投資授權書,詐騙長者的積蓄。有個案曾錄得一日內進行了約八十次買賣投資,令長者棺材本短時間內蝕清光。
商業罪案調查科總督察譚詠詩表示,騙徒會隨機致電尋找獵物,並專向長者埋手,花時間「長線投資」,整個過程可能歷時一年時間,期間會約長者飲茶或送禮打好關係,「有些打溫情牌,噓寒問暖,扮關懷博好感。當騙徒獲得信任,就會以『公司追quota』為由,要求長者簽署投資合約及授權書,受害人往往因此中招。」騙徒獲得授權及戶口密碼後,會短時間內作出多次交易獲得佣金,而每次交易的佣金大約介乎三十至五十美元。最後長者辛辛苦苦儲回來的老本輸得一乾二淨。
譚說,近期有騙徒以新手法分析「國際形勢」,稱有「內幕消息好快打仗」,向事主發送一些炮艦相片,吹噓金價將飆升,又稱倫敦金升幅快如比特幣,屬於「短線、高回報、低風險」投資,令受害人自願簽署授權書,最後投資全軍覆沒。今年損失最多的案件為一百三十萬元,一名中年清潔女工誤信騙徒訛稱北韓「局勢緊張」會令金價大升說法,簽署授權書並將畢生積蓄「瞓身」投資,最後血本無歸。
商罪科高級督察潘岳謙指,騙徒會以問卷方式索取受害人聯絡方法,繼續推銷有關倫敦金投資。當受害人想拿回本金時,騙徒即會以「賺緊錢」及「會升的,信我!」為由而拖延時間,直至虧蝕所有金錢。
譚續指,騙徒大多數任職倫敦金公司投資經紀,以專業形象游說受害人,由於不少受害人對投資倫敦金認識不多,「甚至唔知自己簽咩都會肯簽」,讓經紀任意操控戶口買賣過程。潘說騙徒不只以倫敦金名義行騙,「他們可以用其他投資產品作掩飾,例如人民幣公斤條合約或金條等」。
截至去年十一月,警方因應相關案件拘捕二十一人,全部為香港人,年齡介乎十九至五十九歲,當中包括投資公司高層。警方呼籲市民投資前應先了解公司背景及投資風險,當簽署任何協議、合約前,應了解清楚條款細節,不應輕易簽署交易授權書,更不應向第三者透露網上交易用戶名稱及密碼。
記者 林嘉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