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違規擴充 食署Hea巡 食肆開檔霸通街

違規「露天茶座」擺滿街,食環署扮盲!入冬後,食肆興旺,火鍋、雞煲店座無虛席,本報記者日前巡查各區,發現不少食肆霸佔行人路作「樓面」,有食肆於店外擺放二十多張餐桌座椅,佔去整段行人路;部分食肆於行人路就地擺放海鮮食材,衞生環境惡劣;甚至有食肆以明火奉客,職員捧着點燃的石油氣爐穿梭行人食客之間,險象環生。食環署一六年起實施定額罰款嚴打店舖阻街,卻無視違規「露天茶座」大排筵席,多區檢控數字兩年間大跌,區議員批評食環署執法不力。

記者日前巡視本港多區,包括屯門、元朗、慈雲山、沙田和西貢一帶,發現有近三十間食肆疑未有申請露天座位許可,卻違規擴充營業範圍,霸佔行人路面擺放多張餐桌座椅。周末晚飯時間,元朗擊壤路和大棠路熟食市場有食肆擺近二十張枱椅出行人路,店面面積擴大近一倍。惟行人路卻窄得只夠一人通過,行人被迫走出馬路,易生意外。

食材隨街擺 汽車廢氣污染

大圍一帶火鍋店和雞煲店生意暢旺,多間食肆提供石油氣爐,供顧客打邊爐、食雞煲。大圍積信街有食肆在行人路擺近十張枱,數十名顧客圍攏在多個石油氣爐間進食,途經的路人在明火間穿梭。有食肆職員更捧着燃點中的石油氣爐,橫過人流如鯽的行人路,情況驚險。

除了安全問題,衞生情況同樣令人關注。屯門麒麟里有食肆在行人路上處理用過的食具,又在路邊溝渠傾倒污水;元朗擊壤路熟食市場亦有食肆在行人路擺放魚頭、蔬菜等,與巴士站只有一米距離,駛經的汽車不斷排出廢氣,污染食材。此外,食肆霸路情況嚴重的慈雲山毓華街一帶,不少食肆更涉嫌違規加建伸縮簷篷,帆布覆蓋大部分行人路,亦令行人路收窄近一半。

元朗區區議員黃偉賢指,違規「露天茶座」衍生噪音和治安問題。入夜後食客於行人路上吸煙飲酒,不時大聲高談闊論,醉酒鬧事情況普遍,噪音、煙味嚴重滋擾民居。黃大仙區區議員何漢文亦指,食肆阻街問題入冬後有惡化趨勢,「以前起碼有條路畀人行,依家深宵時,食肆喺行人路開成廿幾張枱,造成噪音同衞生問題。」他指部分食肆營業至凌晨,執法人手不足,促請食環署加強掃蕩。

「露天茶座」須經消防處審批

協昌消防顧問工程公司業務總經理黃偉焯擔心,食肆霸路致行人路窄,一旦附近大廈發生火警,會妨礙逃生,加劇傷亡。他指石油氣爐並不適用於行人通道,不但威脅行人,若明火燒着帆布簷篷等雜物,火勢可能蔓延附近民居,後果不堪設想。而自製「露天茶座」未經消防處審批,未能確保消防設施符合安全標準。

違建簷篷兩年 屋署認無執法

屋宇署發言人證實,兩間位於慈雲山慈華里及毓華里的食肆違規加建伸縮簷篷,該署會透過大規模行動向有關業主發出法定命令。該署承認過去兩年並沒有就上述伸縮式簷篷採取執法行動。

食環署一五年於屯門、慈雲山和大圍有關位置就食肆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共提出一百一十九宗檢控,但有關數字於一七年驟降至五十四宗;而元朗兩個熟食市場則按「警告信」制度執行租約條款。發言人指,根據《食物業規例》,任何持牌人除非獲准許,否則不得在其牌照批准的處所範圍外任何地方經營食物業,違者最高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三個月。視乎個別情況,該署亦可引用《簡易程序治罪條例》提出檢控,違例者一經定罪,可判處罰款五千元或監禁三個月。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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