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以7800萬再申保釋

【本報綜合報道】香港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涉嫌賄賂非洲多國政府要員一案,將於美國時間周一,在紐約開庭審訊。何志平的代表律師於上周五向法院再度遞交保釋申請,願意將保釋金額由一百萬美元(約七百八十萬港元)大增至一千萬美元(約七千八百萬港元),有指何志平自願放棄拒被全球引渡的權利,希望法官接納提堂後保釋外出。

何志平的辯方律師向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官福里斯特(Katherine Forrest)表示,何志平有證明清白及洗脫罪名的動機,不對社區構成危險,也沒有潛逃的可能性。辯方又引述紀錄指,截至去年九月底,一千八百八十名獲准保釋的被告中,僅十三人潛逃,試圖說服法官。

六十八歲的何志平曾於去年十二月一日申請保釋,但控方反對,指他有可能逃到和美國沒有引渡協議的國家。法院拒絕何的保釋申請。何志平被控四項罪名,分別是一項串謀違反《海外反腐敗法》、四項違反《海外反腐敗法》、一項串謀洗錢、兩項洗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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