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偽鈔案 電影公司高層:未聞需申批准

【本報訊】電影業界首次有從業員因處理拍攝用道具鈔票不當而遭控以保管偽鈔罪案,昨於東區法院續審。製作電影《樹大招風》的銀河映視(香港)有限公司行政及製作總監朱淑儀供稱,雖然不清楚戲中所使用道具鈔的製作及處理過程,但她坦言入行近卅年,業內未曾聽聞製造道具鈔要向金管局申請及得到批准,對於偽製鈔票儲存要求的認知更是「零」。即使政府協助電影業的電影服務統籌科,亦未有提及對道具鈔的相關法例要求,故業界對於有從業員因此被控,感到非常驚訝。

指屬普通道具 不會認真處理

朱續稱,次被告張偉全確曾參與《樹大招風》的道具工作。朱又指在戲中的鈔票特寫鏡頭或會用上真鈔,拋銀紙場面則有可能以CG特效後期加工。她強調鈔票是拍攝中非常普通的道具,故不會認真處理,但因本案才知,原來製作及保管道具鈔需要申請,日後會多加關注。

控方之後引述金管局職員的口供,指任何人複製流通紙幣要向金管局申請及獲批,申請人要交代個人資料、複製數量及目的,還要附上設計式樣。複製品的規格須符合規定,包括大小不能與真鈔一樣、複製品正背面及正中間,都要印上「道具銀紙」字樣、當眼處要印上承印公司名稱及地址。至於保管道具鈔方面,在印版及道具鈔拍攝完畢後,要交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銷毀。

控方又指,金管局並無批准印製涉及本案的道具鈔,而涉案道具鈔上並無承印公司名稱,「道具銀紙」位置亦不顯眼。不過,辯方反駁指有關金管局規定,並非法例一部分,反對將相關證供呈堂。兩名被告羅潤霖及張偉全,被控於一六年十一月無合法辯解而管有一批偽製鈔票。案件押後至一月廿九日續審。

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則發出通告指現正密切關注本案的發展,又指若有最新情況,會向各會員盡快報告。

案件編號:ESCC 221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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