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指使走私22件仿真槍零件 香港大專生獲深圳檢察院撤控

【本報綜合報道】香港一名李姓男大專生今年五月從羅湖口岸入境深圳時,海關關員從其隨身攜帶的行李內,查獲未申報的廿二件仿真槍零件,可裝嵌成兩支仿真槍,涉嫌構成走私槍枝罪。不過,深圳市檢察院上周五召開不起訴宣告會時表示,李男患有多種疾病,因家境清貧違規幫人帶貨,加上他是受他人指使,犯罪情節輕微,故決定不起訴他。

身患兩病 家境清貧 鋌而走險

剛滿二十歲的李男在宣告會上稱,他遇到一名陌生男子讓他幫忙帶貨過關,事成後給予他三百港元酬勞。李男答應後,對方給他一個封口的黑色膠袋,但他完全沒想到裏面竟是仿真槍零件。據悉,李男是香港某專業進修學校的全日制學生,此前沒有犯罪紀錄。由於他患有地中海貧血症和胃氣病,故需常年治療,加上家裏經濟環境不好,為減輕父母負擔才會鋌而走險。

雖然根據內地刑法規定,走私槍枝罪情節較輕,可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檢察官認為,涉案的兩支仿真槍殺傷力有限,且被及時查獲;加上李男歸案後能如實交代,認罪認罰,遂對他作出不起訴決定。

以往曾有香港學生為了賺外快,走私仿真槍入深圳被判刑。就讀香港城市大學的廿三歲男學生霍×煒,報稱收取五百港元酬勞,於一六年七月帶一批「電子零件」到深圳,但被關員查出這些「電子零件」實為十二支仿真槍。最終霍×煒因走私武器罪成,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判囚七年及罰款兩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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