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風波:美警殺人無日無之

美國警察濫權殺人事件不絕如縷,近日在網上瘋傳的一片段,更是讓人莫名憤慨。片中男子按警察指令趴在地上爬行,此時手上已無武器,結果只因手部掠過腰際一下(根據片段推測,可能是想扶一下滑落的褲子),即遭連轟五槍斃命。此事件最近有新進展,法庭一致判決涉事警察無罪,而被告亦聲稱不會後悔,再來一次還是會選擇開槍。

從視頻中可見,死者已完全被制服,警察只需槍擊令其失去活動能力便可,根本毋須置人於死命。據報道,美國警察的訓練是這樣的,執勤時是否開槍的最高原則,是可以說服法庭自己當時「真心相信自己感到威脅」,甚至去到一個極端,如果疑犯不聽從指令轉身逃跑,由於這時警察「不應該感覺到受威脅」,反而不能開槍,也就是說,上述案件中的死者「逃跑」或反能保命,簡直是黑色幽默。

警察屢屢濫殺無辜,倒不能歸咎於執法人員殘暴不仁。美國社會槍枝氾濫成災,普通一個市民在酒店內朝街上亂槍掃射,就可造成死傷枕藉,警察的神經難免繃緊。而正因為槍擊案「死得人多」,即使是合法帶槍上街的州份,人們一見有異動便會立即報警求助,警民對峙繼而出事的頻率大增。

故問題的癥結始終在於擁槍派勢力龐大,在政治上的影響力不容小覷,全國步槍協會更是美國最大的游說組織之一,不少政客競選時均有賴於該會背書。問題是,即使按擁槍派的說法,只確保「好人」帶槍,實際上根本無法做到,早前德州教堂槍擊案,槍手是退役空軍,有家暴紀錄,最終卻因軍方漏報而肇禍,便是明顯例子。可以斷言,美國擁槍文化一天不改,將有更多民眾淪為警槍下冤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