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法定人數有得拗

瘋狂拉布失民心,修規大戰受重挫,反對派被支持者勸喻需反思總結,教訓是甚麼,出路在哪裏。聖誕假期提供機會靜思退修,然後重新出發;各個派系要嚴肅思考,交流看法,訂立未來團結合作的大原則及共識。

敗陣的感覺是一個「痛」字。激進派即時的反應是加倍勇武,動員上街對抗「威權政府」;即使傳統泛民亦有「百倍奉還」的口號高喊,卻被狠批「講大了」,難兌現,隨時令中產階層的支持者再一次失望,可能得不償失。

傳統泛民的一貫思路有以法律手段挑戰建制及政府的考慮。泛民黨派多大律師成員,修改《議事規則》涉及《基本法》第七十五條,其中「會議的法定人數為不少於全體議員的二分之一」,如何解釋,值得商榷,泛民黨派的普遍看法是通過司法覆核,官司有得打。有趣的是,近期中央介入力度大,主動性強,去年十一月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釋法,對反對派帶來強大衝擊,先後六位立法會議員被DQ,與之有直接或間接關係,一下子扭轉政局的走勢。泛民內部有意見認為,如主動入稟法院司法覆核,招惹中央釋法,後果難料。

值得注意的是,《基本法》對立法會的地位與權限有明確規定,列入第四章「政治體制」的範疇內,屬於特區行使高度自治權的範圍,中央不會作出干預,本港法院有權自行審理,直至由終審庭作出權威解釋。相信特區政府不會介入,端看法院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