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商人在二○一○至一四年間,盜取寄存在其酒倉的三萬五千多支紅酒,總值近八千萬港元,並將盜取的紅酒用抵押作借款及轉售圖利,受牽連的十三名客戶包括拍賣行佳士得香港和法國酒莊「拉圖」(SCV Château Latour)等。涉案商人朱潤泉事後被控詐騙、盜竊及洗黑錢等共廿四項罪名,他在審訊中途棄保潛逃,六女一男陪審團昨在他缺席聆訊下,一致裁定他全部罪名成立;陪審團另裁定朱的生意夥伴郭得恩一項詐騙罪成,郭還押候判。
案中首被告朱潤泉(六十八歲),與次被告郭得恩(六十七歲)一同被控一項詐騙罪。朱另單獨被控兩項詐騙、一項企圖詐騙、十三項盜竊及七項洗黑錢等廿三項罪名,涉案時間由一○年十二月至一四年四月。案件自十月底開審,朱曾出庭自辯,但他在接受控方盤問之前突缺席聆訊,法官早前已對他頒下拘捕令。
法官昨將案押後至本月廿九日以待聽取郭的求情及判刑,屆時法庭會處理朱的保釋問題,並會傳召朱的擔保人出庭問話。據了解,朱現時獲准以現金一百五十萬元保釋,其友人則提供現金五十萬元作為人事擔保。
主審法官李瀚良亦稱讚本案陪審團,指這是他為官二十年來最勤力用心的一組陪審團,案件經歷四十五天審訊,期間陪審團曾自動請纓回法庭翻閱文件,法官因此決定批准各陪審員獲發雙倍津貼,並豁免他們未來五年履行陪審員職責。
案情指,朱於○八年成立Supply Chain Solutions (Asia) Limited (下稱「SCS」),專門提供優質紅酒寄存及運送服務;一二年朱開設另一間紅酒貿易公司,郭入股該貿易公司成為董事。一二年SCS與另一物流公司合作,承包佳士得香港及拉圖酒莊等大客戶的生意,並將倉庫由沙田小瀝源搬到西環招商局。
一三年中至一四年初,四十名客戶發現未能提取存倉紅酒,遂與SCS交涉,朱以搬倉過程遺失紅酒等藉口拖延,要求客戶別報警但沒有賠償,最終有客戶報案。一四年四月二日,警方拘捕朱,同日在招商局的貨倉搜查,起回部分涉案紅酒。
警方調查發現,兩名被告曾將一萬四千多支涉案紅酒抵押,借款三千八百萬港元。另外,朱向四名貸款人出示聲稱是由投資銀行瑞銀發出的虛假文件,訛稱自己在西班牙某銀行有近五千萬美元存款足以還債。朱另利用六個銀行戶口,清洗一億五千多萬港元犯罪得益。
案件編號:HCCC 23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