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毆少年剝光豬 四男認罪候懲

【本報訊】十六歲少年在深夜時分於藍田公園內,遭約十名男子持金屬棒圍毆,眾人並將他脫光衣服,僅給他一片約六吋長枯葉遮蔽下體後逃去。涉案其中七名十六至十八歲男子事後被捕,警方在部分人的手機中,找到少年倒臥地上的照片「罪證」,亦有人持着少年褲子拍照「留念」。七名男被告中,四人昨於區院承認有意圖傷人罪,法庭將他們收押候判,餘下三人則留待今日答辯。

四名認罪被告包括李銘東(十七歲,無業)、王啟澤(十六歲,學生)、徐寶軒(十八歲,無業)及譚建榮(十七歲,跟車);另外三名尚未答辯的被告分別是黃嘉輝(十八歲,髮型屋助理)、邱兆軒(十八歲,學生)及劉柏賢(十七歲,售貨員)。

案情指,十六歲黃姓男事主於今年一月七日深夜,應約到藍田公園期間,突然遭約十名男子圍毆,當中更有人用金屬棒毆打黃的頭部。黃被打後遭脫光衣服,只用一片樹葉遮蓋下體。

案件編號:DCCC 38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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