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修議事規則 市民提覆核

【本報訊】立法會上星期五通過修訂議事規則,而其中一項修訂,是將會議法定人數由卅五人下調至廿人,惹起懷疑違憲爭議。「覆核王一號」郭卓堅與「覆核王二號」張德榮,昨日率先入稟高院,各自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要求法庭裁定降低開會法定人數的修訂違反《基本法》,又指支持有關修訂的議員則違反擁護《基本法》的誓言。「覆核孖寶」更同樣要求法庭頒令,禁制立法會用新議事規則開會。

要求DQ支持修訂議員

申請人之一的郭卓堅,其入稟狀將「立法會主席及各立法會建制派議員」列為答辯人。郭指《基本法》第七十五條規定,立法會會議的法定人數,不少於全體議員人數的二分之一;因此議事規則不能與《基本法》有所牴觸。若法定人數降至廿人,正是違反這條規定;而支持這項修訂的議員,則違背了他們就職宣誓中,擁護《基本法》的誓言,亦即違反了《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關於宣誓的部分、以及人大釋法的內容。郭因此要求支持修訂的卅九名建制派議員,應按之前被革職的六位前議員般受罰。

另一申請人張德榮,除把主席梁君彥和卅九名建制派議員列為答辯人外,還包括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張要求法庭禁止立法會,在有判決前依據經修訂的議規開會。另外,張亦要求法庭裁定,林鄭月娥作為特首,沒有阻止立法會違反《基本法》是錯誤決定。

案件編號: HCAL 1094,109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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