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男遊客來港觀光期間,在九龍公園游泳池的男更衣室內用手機「獵艷」,將手機從上方伸進隔壁淋浴間,偷拍正在洗澡的「肌肉男」,結果被當場揭發及拘捕。男遊客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因羨慕事主的健美體型和肌肉始拍片珍藏,以待日後私下觀賞。裁判官考慮被告認罪,亦沒有案底,輕判他入獄廿天但准緩刑三年,毋須坐牢。
馬來西亞籍被告Ong See Tat(四十一歲),報稱廣告設計師,他昨日由男友人陪同到庭應訊。被告雖然不算高大,但其身材亦屬健碩,肌肉結實。控罪指他於今年十一月十四日,在九龍公園泳池男更衣室內,不誠實地使用一部三星手提電話。
辯方求情指,被告未婚,十一月初由馬來西亞來港觀光,至案發時已經留港約半個月。被告平日甚為注重體形,當時見到事主的健美體形。因仰慕下才情不自禁犯案,他明白控罪嚴重,事發後已接受輔導,又向慈善機構捐款,但強調他並非想藉捐款代替刑罰,只是想表達悔意。被告並承諾日後不會再犯,希望法庭予以輕判。
案情透露,四十五歲男事主X於案發當晚九時許,在泳池更衣室淋浴間洗澡時,赫然發現右上方有一部手提電話「升起」,疑正在偷拍X洗澡。X受驚下,即時離開身處的淋浴間,到隔壁查看,發現被告正拿着手機偷拍他,X於是報警。
兩名警員接報後到場了解事件,並在被告同意下檢查其手機,發現手機內有一段長約兩分十六秒的影片,拍攝到X洗澡的影像。警員隨即拘捕被告,警誡下他承認犯案,並表示已感後悔。
案件編號:KCCC 362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