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同性配偶福利案 高院押後書面判決

【本報訊】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要求他的同性婚姻配偶,可享公務員家人福利及共同評稅而提出司法覆核。他就公務員福利的覆核早前獲判勝訴,但評稅方面則敗訴。梁與律政司均提出上訴,案件昨於高院續審。代表梁的律師陳詞時質疑,梁和同性配偶在外地註冊後,港府卻不准他們共同評稅,屬於歧視。法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押後以書面判決。

律政司稱港未承認同性婚姻

梁鎮罡的代表律師指,梁與同性配偶,即其外籍丈夫在新西蘭註冊結婚,在國際法律上已屬合法,符合《稅務條例》中所指的「婚姻」,惟政府不容許他們共同評稅,屬不平等對待。

律政司一方則強調,相關法例是指「一夫一妻」,本港並未承認同性婚姻,梁聲稱政府拒絕讓梁與其丈夫共同評稅是歧視,等同要政府承認同性婚姻。

案件編號:CACV 12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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