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子棄星洲 狠心父囚半年

【本報訊】再婚狠父聲稱港府無視其智障兒子在宿舍受欺凌,並認為新加坡福利較好,三年前大費周章將其十一歲智障兒帶往新加坡,並遺棄在當地的地標魚尾獅,更撕毀兒子護照後,獨自返港。新加坡當局迅速破案,並交予本港警方處理,狠父最終被捕,三年後被控一項故意遺棄兒童罪,被告早前在觀塘法院認罪,昨被判入獄六個月。

稱子在港遭歧視 感絕望

任地盤工人的四十八歲陳姓被告(圖),昨聞判時木無表情,控罪指他在一四年七月廿一日故意拋棄當時十一歲的嚴重智障兒子X。控方昨指,未能找到與本案類似案例,故本案有可能是先例,要求判阻嚇刑罰。裁判官判刑指,被告因誤信假消息,致愚昧犯案,但判刑也要警醒公眾,要負起照顧子女的責任;考慮被告初犯、認罪、及遭拖延三年始檢控,故判上述刑期。

辯方求情時稱,X是被告與前妻所生,被告在○八年再婚。屬嚴重智障的X僅得兩歲智商,更有嚴重失禁問題,事發前曾在巴士上失禁而遭旁人歧視,令被告絕望才狠下此決定。辯方稱被告道聽途說新加坡對殘障兒童的福利較好,加上擔心X成年後無法再住宿舍,照顧會更困難,才愚蠢犯案。辯方又指,X因智力太低,未能理解發生甚麼事,故未有受事件影響,X現仍居於社署宿舍,被告間中有探望。

案件編號:KTCC 235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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