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匪徒無宣洩對象 渴望情感交流

【本報訊】劫匪轉眼變「求愛」色狼,犯罪心理學家指:「除性慾以外,或渴望與受害人有感情交流。」城大犯罪心理學家黎定基指,現代人喜以手機作媒體交流,相較於面對面交流,形成的人際關係及感情交流較薄弱,缺乏社交、長年欠異性緣,被稱作「毒男」、「毒女」的獨身人士亦愈來愈多,「佢哋缺乏與異性交流嘅經驗同機會,每次交流都係一次衝擊。」

黎定基稱,相信「毒男」最初一心只求「劫財」,未聯想到「劫色」,惟見一無所獲,又不願空手而還,或因女受害人外貌娟好,過程中與其傾偈交流,牽起情與慾。

以受害人內衣褲滿足性慾

「毒男」冀滿足感情交流與性慾,卻又不敢採取暴力手段,只好劫內衣褲,黎解釋:「佢或會用透過受害人內衣褲嚟聞同自慰,透過體溫、氣味滿足性慾。」「毒男」順利得手後,才得寸進尺出手非禮,逐步挑戰受害人底線。

黎又稱,強姦、非禮、劫內衣褲均只滿足性慾的部分,風化犯其實更着重感情交流,黎表示:「平時無對象可以宣洩,犯案時控制咗對方,就會突然視對方為『情人』或『知己』,作為傾訴對象。」故經常發生色狼要求與受害人做朋友甚至情侶的情況,其中有色狼非禮受害人後主動留電話約食飯,故今次亦不例外,「毒男」或在過程中對受害人產生好感,「或者佢好耐無同女性交流,機會難得,佢未必去到鍾意受害人,但會渴望繼續接觸及交流,作為感情寄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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